关于2023年科研成果的统计
日期:2023-12-25 10:45:4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48
各院(部):
根据教育部科技统计/社科统计的要求,现开展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具体通知如下:
1.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
2.科研成果
(1)包括在国际、国内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以及在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正式出版的科研论文;
(2)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等;
(3)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4)学术会议:受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省级学术会议,并作大会主题报告或分组报告。
(5)艺体类成果;
(6)科研奖励指的是获得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或学会颁发的奖项。
3.无正式刊号的(ISSN、CN)刊物或内部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统计,尚未正式发表(出版)的成果不统计。
4.被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且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5.材料报送要求
2024年1月4日报送2023年科研成果统计材料,纸质版分管科研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人:宁雪梅 15292563034
科研处
2023年12月25日